全国服务热线: 17810278150

转让北京工程技术研究院 北京转让环境研究公司办理

发布日期 :2022-12-15 10:53访问:1次发布IP:123.120.54.26编号:10014905
分 类
公司转让
单 价
电议
发货期限
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
有效期至
长期有效
咨询电话
17310031217
手机
17810278150
Email
617860471@qq.com
在线咨询
18510829136
让卖家联系我
详细介绍

  研究院一般为事业单位或者民办非企业的组织形式,2012年《工商总局关于服务科技体制改革和国家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》提出,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,允许其使用原事业单位名称(去掉原主管部门)或者符合企业名称登记规定的其他名称。因此,在企业名称中使用“研究院”可能使公众对企业的性质或组织形式产业误解。

  研究院转让程序如下:

  1、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,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,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;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,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,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。

  2、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,对转让股权的数额、价格、程序、双方的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,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。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。

  3、在转让股权过程中,凡涉及国有资产的,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,根据发布的《国有资产办法》第三条的规定,如对国有资产、转让、企业兼并、出售等,都应进行资产。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。

  4、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,根据现行《中外合资企业法》、《中外合作企业法》的规定,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,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。

  5、收回原股东的出资,发给新股东出资,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,注销原股东名册,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,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,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。但出资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,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,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。

  6、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,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。至此,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。

413623932.jpg

  收购研究院需要注意什么?

  1、有没有法律纠纷;

  2、工商有没有异常;

  3、银行有没有欠款;

  4、税务有没有欠款;

  5、账本是否齐全;

  6、有没有签订合同。


  研究院的集中类型:

  一、个人资研究院:只有一个投资人,没有其他股东。

  二、集体所有制研究院:有两个以上的股东进行投资经营。

  三、研究院有限合伙,研究院普通合伙,研究院有限公司。


  研究院的三种类型:

  个人资企业:一个自然人-无限责任-不体现注册资金

  普通合伙,有限合伙人:无限责任-不体现注册资金

  集体所有制:有限责任

  研究院转让变更流程:

  1.变更投资人(新投资人的复印件);

  2.变更名称(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);

  3.变更(新门牌号 产权人的姓名);

  4.变更经营范围(新经营范围的电子版)。

  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,我公司都将秉承着 “诚信为先、团结协作、精益求精”的企业精神,全心全意为顾客提供周到的售前、售中、售后服务。




相关产品
主营产品:转让研究院
 
相关分类
推荐产品
信息搜索
 
中鸿初元(北京)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部
  • 地址:朝阳区管庄朗庭大厦A座404室
  • 电话:17310031217
  • 手机:17810278150
  • 联系人:黄钊